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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学习与实践》刊发我院朱良老师的文章

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 发布日期:2022-05-09 17:19:43

《学习与实践》2022年第4期刊发了我院朱良老师的文章《解构与建构: 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制度研究》。该文分为四个部分,深入阐释了我国未成年人分级制度的理论渊源、制度设置、现状反思和完善路径等问题。

【 基金项目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检察制度发展研究”(项目编号:KJ02072021-0121)、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研究”(项目编号:GDJC202115)

【摘要】

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制度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具有重要意义。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将未成年人 罪错行为分为不良行为、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三种,该分级体系在分级标准、行为划分以及配套措施等方面, 还无法满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现实需要。未来改革,应当根据危害行为、责任年龄以及法律后果,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为不良行为、触法行为、违警行为、触刑行为和犯罪行为五类,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立法进行局部修改, 形成定位明确、层次清晰和衔接紧密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体系。

【目次】

一、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制度的源流考察

()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之理论疏议

()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之价值预设

二、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制度的立法设置

()法律体系的规范形塑

()罪错行为的协同调适

()分级处遇的适应改造

三、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制度的辩证反思

()罪错行为分级标准的双重困境

()罪错行为分级体系的制度缺陷

()罪错行为配套制度的适用障碍

四、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制度的完善进路

()科学划分罪错行为分级标准

()精准构建罪错行为分级体系

()健全罪错分级干预配套制度

【来源】

《学习与实践》2022年第4期(第74-83页)。